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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中院探索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时间:2023-09-27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审执衔接,积极探索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推行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最大限度地推动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共执结各类案件1361件。 整合执行队伍拧成“一根绳”。发挥人民法庭熟悉本地乡土人情、熟悉案件情况的优势,探索实行由人民法庭原审判人员参与执行。在19个人民法庭原有审判人员的基础上,整合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驻庭调解员、网格员”的执行团队22个。成立执行局驻人民法庭工作室,并选派6名工作人员定时、定点驻人民法庭指导执行工作,形成执行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到位率43.77%,位居全省第一。 理顺执行环节形成“一条链”。强化“案件一体化”理念,努力构建“立审执”全链条贯通的执行机制。为降低执行不能风险,在诉前诉中引导当事人进行保全2066件,在案件调解时引导当事人将接受强制执行写进调解协议625份,在案件判决后向当事人发出督促执行通知书4976份,在执行环节对上一环节工作反向评价、提出履行建议,实现全程督促履行。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案件自动履行率为54.64%,6月环比上升6.34个百分点,从源头减少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聚合执行力量织成“一张网”。探索构建内外协调、纵横联动的执行协作机制。在法院内部,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执行前组织党员干警与当事人谈心谈话136次,讲明不履行义务的后果,92件案件经过谈话主动履行了义务。在法院外部,与司法行政、金融、妇联、公证、工商等25个部门及行业协会深化执行工作对接,在较大的村镇设立95个执行工作联系点,聘请134名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担任执行联络员,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的执行工作网络。 完善执行制度下成“一盘棋”。制定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的实施意见,建立执行协作、案件移交、流程管理等9项工作机制,坚持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和执行局统一管理相结合,推动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统一。对当事人有激烈对抗情绪、不宜由原人民法庭团队直接执行的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原承办法官提供执行建议、参与制定执行预案12次。将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案件纳入执行局常态化开展的“聊执砺剑”执行行动,强化执行威慑、网络查控、失信惩戒机制。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希玉 《原标题:山东聊城中院探索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推动纠纷就地化解》 责编:宋景辉 校对:尹妮子 终审:宋家臣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猎狐网系信息发布平台,猎狐网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