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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销售伪劣产品罪案提起公诉时间:2023-08-05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杜某被群众举报在上蔡县以讲课、免费旅游、办理金卡会员等形式对群众进行虚假宣传,并现场向群众以每袋190元的价格销售某品牌复合功能肥、某品牌多微活力肥。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为不合格产品。2023年3月29日,该案被移送至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杜某在帮助他人销售产品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涉案金额22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30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4月11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条答疑: 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的是销售者明知在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个人或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检察官提醒: 购买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购买农资产品要去正规的农资店或者找正规公司的经销商,看是否有正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对于产品本身,应当仔细查看产品有效期、合格证书、生产地等相关信息,把好产品质量关。 (二)购买农资产品时要保留证据、索要发票,留存转账记录或索要收条,并且发票载明的产品名称要和所购买的品种名称相对应,发票要加盖公章,公章名称要和营业执照名称相对应。来源:河南法制报记者 周惠 通讯员 毕业磊 责编:宋强 校对:尹妮子 终审:宋家臣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猎狐网系信息发布平台,猎狐网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