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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聊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行动

 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城市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优越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护航民营经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各项决策部署,秉持有温度的执行理念,让企业感受到法治环境新变化,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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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意文明执行,执行因案施策

  在办理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审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条件,积极采取信用修复制度,避免信用惩戒措施影响企业及企业家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处理一起企业拖欠货款的案件时,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经营困难,无力还债。但经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在他处有到期债权,于是执行法官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没有对企业上失信,亦没有对企业的设施予以查封,而是采用了查封他处债权的方式,灵活处置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在积极的协调下,将案款及时兑现,在案件结束的时候,执行法官的一句话“希望以后再来聊城合作”赢得了被执行人的信赖。

法官的多句嘴,或许影响并不显著,但却能让企业感受到来自政府的温暖。执行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时刻都在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努力,以能动的司法、公平快捷的执行措施维护聊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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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晰企业现状,慎用执行措施

  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做到“四查明两落实”:查明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所涉行业相关政策情况、关联案件审判执行情况;落实企业可供执行财产情况、企业是否存在信访风险隐患。在办理一起涉企业劳务合同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经查明,被执行人因疫情经营困难,暂时难以支付薪资,并非恶意拖欠。此时倘若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势必会影响其经营状况,导致该案履行不能。于是,为了使企业也有东山再起的机会,经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当事人沟通协商,力促双方达成延期履行协议,并在历时半年后,申请执行人成功将薪资追回,案件顺利执结。

  一直以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聚焦企业司法需求和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砺剑东昌府——春雷行动”,把强化执行攻坚与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采取“弹性”措施,积极促成涉案企业达成执行和解,用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来源:聊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张国栋 李明玉 于敬斌 曲立明

责编:宋强

校对:尹妮子

终审:宋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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