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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县司法局:温情暖寒冬 爱心助矫正时间:2022-12-09 为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社区矫正对象摆脱现实困境,大悟县司法局积极向县人民检察院为特困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司法救助。12月2日上午,县司法局携手县人民检察院,顶着低温严寒,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重点对象阳某某家中,夫妻二人被深深感动了! 县司法局副局长汪俊专、县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部门负责人李志宏、县社矫局局长吕东霞为阳某某送去司法救助金5000元 社区矫正对象阳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1年,目前由大悟县司法局丰店司法所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县司法局副局长汪俊专对其进行包保。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到阳某某因为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欠下外债共计60余万元。膝下共有一儿一女,儿子在外地务工,患有严重的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女儿正在读初中。全部家庭收入都寄托在其一人务农及生猪养殖上,经济压力较大。 县社矫局工作人员对阳某某进行日常走访 今年8月到9月一个月内,阳某某父母接连去世,对其精神打击较大,个人情绪处于崩溃边缘。破屋偏逢连夜雨,漏船又遇顶头风。在国庆假日期间,阳某某又因喂猪发生意外、导致三根脚趾骨折不能劳作,夫妻二人经常以泪洗面,对未来生活也失去了信心。为此,在10月8日,县司法局副局长汪俊专、丰店司法所所长何明立联系了县社矫局长吕东霞,一起购买生活必需品,立即送到了阳某某家里,与其面对面谈心,缓解负面情绪,鼓励走出阴影、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为阳某某送去生活物资 在本次走访慰问中,司法局副局长汪俊专、检察院刑罚执行部门负责人李志宏和县社矫局长吕东霞再次鼓励阳某某要以积极的心态,坚定思想、稳定情绪,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司法所管理,并为其送去5000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艰难时期。 为阳某某做心理疏导,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不惧困难 《史记》有云: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此次慰问活动,缓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将“教育、帮扶、感化”的社区矫正工作做细、做实,使社区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确保在“管得住、管的牢”的前提下,力求做到“转变好”,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人性化的有机统一。来源:大悟县司法局丰店司法所(何明立) 责编:宋家臣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猎狐网系信息发布平台,猎狐网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