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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发布重要通知!

时间:2020-02-20     【转载】   来自:百家号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

信脱贫指〔2020〕2号

各县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市直各行业扶贫、定点扶贫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化解疫情影响,把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各项措施抓实抓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现就做好近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就业

对所有务工人员,要有组织地进行务工前的健康状况监测、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有组织地开工复工,并建立可追溯的劳务健康与流动安全数据平台。针对外出务工的贫困户,要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引导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全面掌握因疫情防控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信息,积极引导本地企业、合作社、“多彩田园”示范基地、扶贫车间等,因地制宜加大本地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网上预招工,确保疫情过后贫困劳动力能在第一时间就业,对吸纳贫困群众就业的带贫企业给予奖励扶持。对坑塘改造、植树造林等新的公益岗位,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防控物资搬运、消毒、卡点值勤等新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贫困户上岗。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确保80%以上的收益用于公益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

二、尽快复工复产

要充分认识产业扶贫对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重大意义,确保疫情对扶贫产业的影响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贫困群众来自产业就业的收入少受影响,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密切关注疫情对各级扶贫龙头企业、带贫企业(专业合作社)、“多彩田园”示范工程、扶贫车间等带贫主体生产经营及贫困群众自主发展的影响,创造有利条件,排除各种障碍,帮助带贫企业和贫困户及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做到不误农时。对2020年新入库的产业扶贫项目重新进行梳理,受疫情影响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要尽快调整。可继续实施的、但未审批的产业项目要简化程序,加快审批进度,尽快开工。要用足用活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要进一步加大对带贫企业的支持力度,用好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政策,落实好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支持扶贫产业发展。

三、强化政策落实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疫情防控中创新做法、灵活方式,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不见面”慰问帮扶方式,加强与贫困户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贫困户是否感染疫情、是否收入减少、是否保障困难等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帮扶计划,帮助贫困户渡过难关。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期间周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政策,包括兜底保障、民政救助、残疾人补助等政策措施,确保贫困人口政策性收入不因疫情减少。

四、实施挂牌督战

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市固始县、淮滨县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持续落实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村责任制,抓紧开展督战工作,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固始县、淮滨县要抓紧时间制定挂牌督战的具体措施,在资金项目上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村重点支持,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五、关爱特殊群体

重点关注贫困老人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人户、孤儿等特殊群体,特别是无劳动能力或半劳动能力的群体,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想办法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重点关注边缘户、监测户、2019-2020年脱贫户,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动态管理,采取措施防止致贫或返贫。对剩余未脱贫人口,要认真分析致贫原因,提前谋划,制定脱贫计划,综合施策。特别是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临时救助,预防新致贫、返贫和陷入深度贫困。

六、完善基础工作

要在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上下足精细功夫,完善脱贫规划、帮扶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各类政策享受清单、项目资料、贫困户档卡等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项目建设公开公示制度及相关档案资料,消除账实不符,提升数据质量,在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把档案资料整理好、完善好,将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准。

七、加快扶贫项目建设

要紧盯扶贫项目进度,确保2月底前完成所有扶贫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3月份能够如期开工,确保今年的项目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做好扶贫开发项目库动态调整,及时优化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对有利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各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对在贫困村实施的总投资20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可以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规定不再进行招标,小微扶贫项目可以按规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鼓励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要足额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确保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与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的要求相匹配。要按照2月17日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5号)要求,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八、推进问题整改

要聚焦“三保障”“三精准”“三落实”“四个不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尤其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的新问题要高度重视,连同国家考核、省市督查、审计反馈的问题一并纳入问题整改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

九、改善人居环境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村为单位,村干部带头,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利用绝大多数农户居家生活的时机,坚持每天在村内、户内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和消毒行动,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和户容户貌,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十、关爱扶贫干部

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防护和个人安全,普及科学防护知识。要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为基层减负,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要关心基层扶贫干部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积极宣传扶贫干部先进典型,鼓励他们在一线干事创业、大显身手。

信阳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来源:信阳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责编:猎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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