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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拖欠工资款不支付 法院执行终履行

时间:2019-08-06     【转载】   来自: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通讯员 张艺琼)8月5日下午,上蔡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拖欠工资款不支付的案件。范某曾在胡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工程结束后,胡某仍拖欠范某工资款2.47万元。范某多次催要,胡某一再推脱。范某将胡某诉至上蔡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胡某给付范某工资款,共计2.47万元。判决生效后,胡某仍未履行义务,范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胡某既未履行义务,又未申报财产。 经查,胡某名下有房产一处,法院依法予以查封。执行法官将查封房产裁定书送达胡某,并对其析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胡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遂委托其好友到法院协调解决此事,并与范某达成了一次性履行2.3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8月5日下午,案款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责编:宋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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