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默认分类 >> “推门听庭”成上海检察系统工作常态 取代选庭旁听,不定案不定人,不打招呼,直赴庭审现场旁听庭审
详细内容

“推门听庭”成上海检察系统工作常态 取代选庭旁听,不定案不定人,不打招呼,直赴庭审现场旁听庭审

时间:2019-08-04     【转载】   来自:搜狐

 日前,静安区法院公诉席上,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婕正在仔细核对着证据材料,做开庭前的最后准备。突然,法庭大门被轻轻推开,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走了进来,悄悄坐到旁听席上。像这样不打招呼去推门听庭,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一项“推门听庭,集中评议”活动,旨在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检察官深刻检视剖析自身不足,持续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目前已成为上海检察系统的工作常态。

市检察院将旁听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抓好调查研究、深刻检视剖析旁听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加强上海检察业务、推进建设“双一流”检察官队伍。近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旁听了浦东、静安、杨浦、普陀、徐汇、虹口、黄浦、长宁检察院以及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18件案件的庭审。今年以来,全市共有105名检察委员会委员“推门听庭”各类案件85件次。

与传统的选庭旁听不同,“推门听庭”是检察委员会委员不定案件、不定出庭检察官,直接根据刑事案件庭审排期,在不事先告诉办案检察官的情况下直赴庭审现场旁听庭审,直接、客观、精准地了解检察官庭审预备情况、主导庭审情况和临场应变情况,以此摸清检察官的办案态度、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真实评估其是否做到客观公正,是否具有扎实过硬、公正办案的能力。

近日,徐汇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在集体“推门听庭”一起“套路贷”案件、两起外国人犯罪案件庭审后,还以“集中评议”大会形式,由听庭委员逐案、逐人、逐项围绕出庭检察官起诉书与公诉意见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技巧、法庭辩论策略、释法说理以及出庭整体效果等进行评析,并重点围绕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阶段,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以“庭审主导能力”为切入点,通过先“推门听庭”,再“集中评议”的方式,监督庭审质量与程序,倒逼检察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推门听庭,集中评议”有助于摸准情况、找准问题、落准措施,发现、预防、解决检察管理、司法办案中的深层次问题,总结办案经验,带动整个队伍聚焦核心业务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比如,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在“推门听庭”时发现,基层检察院对于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起诉书中是否要引用相关法条等问题存在重大认识分歧,影响法律政策正确适用。市检察院遂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研究、明确办理意见,通过“检答网”等平台予以发布,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出庭,指导办案实践。

责编:尹妮子

本站已支持IPv6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