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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的汪某在卖卤肉时被鄢陵公安刑事拘留,原因是......时间:2019-06-09 很多人爱卤味, 时不时,家里总会买点 猪蹄、卤藕、肘子、牛肉..... 哎呀,真是想想都要流口水~~~ 但是!如果告诉你某些无良商家 在这些卤味上做了手脚, 用罂粟壳做佐料, 你还敢吃吗? 严查严打 近日,我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在鄢陵县张桥镇集上发现有人销售不合格卤制品。大队长袁红杰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朝晖高度重视,指出食品、药品、环境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任何危害食药环安全的行为,都将给人民群众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强调没有严惩,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食品安全,打击食品犯罪刻不容缓,刑罚力度不够就难以震慑犯罪。 经初步调查,该案涉案人员汪某等人加工经营的卤肉制品是在驻马店市上蔡县自家养殖的生猪,经过屠宰后自己加工成卤肉制品。涉案人员称在周口项城市有自己的经营场所,经现场检查,在其场所内发现有疑似罂粟壳的物品。后经检测,在汪某等人所加工经营的卤猪蹄、卤猪头肉、卤猪肉内均检测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等成分,且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据了解,汪某为了给卤肉上色且达到防腐的作用,所以在煮卤肉时会加入亚硝酸钠。但亚硝酸钠是有毒物质,有致癌危险,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一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 目前,汪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肉类熟食时如果发现肉的颜色特别鲜艳,此类食品有可能添加了亚硝酸盐进行增色,务必加以鉴别,提高警惕。 责编:刘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