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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法院:闺密借款翻友谊小船 法官调解化纠纷时间:2019-02-15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陈鹏飞 通讯员 张高顺 张艺琼)刘某、李某本是以姐妹相称的好闺密,因借款纠纷二人却闹上了公堂,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原来在2016年4月,刘某曾因生意周转向李某借款5万余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时间及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刘某均未归还,且在借款金额上二人发生分歧。李某遂将刘某起诉至上蔡县人民法院,二人就此闹翻。上蔡法院依法审理判令刘某偿还李某借款5万元及利息。后刘某未履行偿还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上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刘某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经查,刘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2月12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某传唤至法院。考虑到二人曾是好友,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教育为主,强制为辅的执行方法,从做人要讲诚信,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等几方面做刘某思想工作,劝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刘某表示愿意同李某协商履行还款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申请人李某主动放弃利息,同意刘某偿还其借款5万元。当天下午,刘某如数履行了5万元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编:刘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