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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一55岁男子中午喝完酒来潢川,没想到… 被抓时间:2019-01-23 导读 息县到潢川的距离较近,驾驶车辆很快就到; 1月12日午后半小时的时间很短,眨眼之间转瞬即逝。午饭喝点小酒很是舒心、酒后开着爱车十分惬意、途中偶遇交警顿时慌张、得知涉嫌醉驾捶胸自责,这些恍如电影场景般的一幕幕,该是信阳息县一梅姓男子“醉”后悔的短暂心路历程,或将伴随其很长一段时间难以忘怀! 2019年1月12日午后,信阳潢川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酒驾整治“日查”行动。14时10分左右,潢川县潢隆路, 民警对一辆粤RG45**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梅某艳(男,55岁,河南省息县人)神色比较紧张,打开车门时,酒味扑鼻。经对梅某艳酒精含量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81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涉嫌醉驾。后抽取其体内静脉血液送检,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出具的【2019】第102号血醇检验报告单载明:从梅某艳静脉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高达88.89mg/100ml,梅某艳已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梅某艳称,他中午在息县县城一家小吃店午饭时喝了一些白酒,饭后回家休息了一会,下午一点多就从息县老家驱车前往潢川,自认为交警查酒驾一般在夜晚,就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交警白天也查酒驾。面对自己的“午后酒驾荒唐”,梅某艳后悔不已。 目前,梅某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交警都会在道路上严查酒驾 请广大驾驶员切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更不要心存侥幸 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儿! 来源:潢川交警 责编:尹妮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