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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凯里:业主拒缴物业费 物业公司合法维权获支持时间:2018-12-01 消费日报网 落闻 近日,消费日报网生态聚焦频道从相关物业公司获悉:贵州凯里某商住楼某业主因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和所拖欠的水费,被所在的商住楼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凯里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于11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某业主在法律文书生效3日内一次性支该商住楼物业公司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和水费3千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媒体的相关报道 判决书内容显示:涉案商住楼项目工程于2011年11月经过竣工验收备案,该楼盘的建设开发单位分别于2011年、2013年两次在《黔东南日报》刊登广告催告业主接房。 部分判决书内容 在案件审理开庭期间,该业主经凯里市人民法院书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为此,凯里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该业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和水费。 责编:尹妮子 |